你问有哪些文学书籍值得一读?哎,这话问得,一下子把我拉回了无数个,或是在午后阳光下,或在深夜台灯旁,捧着书本,魂不守舍的时刻。脑子里嗡地一下,全是名字,全是故事。
如果非要挑一本,让我从泥土里爬起来,摸爬滚打,依旧觉得这人间值得的,那一定是余华的《活着》。你看,不是什么高来高去的哲学思辨,也不是花团锦簇的辞藻堆砌,就是那么实实在在、一字一句地,把一个人的一辈子,从富贵跌落,到历经白发人送黑发人,硬生生地掰开给你看。它不是那种让你读完拍案叫绝,然后把书一扔就忘的玩意儿。不,它像一根钝针,慢慢地、悄无声息地扎进你心窝,把你那些自以为是的脆弱啊、矫情啊,一点点地挤掉。读完你会觉得,生活这东西,它真是泥沙俱下,好坏参半,但人呐,就是能活下去。那里面有泥土的腥气,有汗珠子的咸味儿,有眼泪的热度,还有那种,即便所有人都离去了,我福贵,也依旧能牵着老牛,在夕阳下,把日子过下去的韧劲儿。那种活着的哲学,不是讲出来的,是熬出来的,是血肉里带出来的。每一次重读,都能从那些朴素的字句里,咂摸出新的滋味,那种沉甸甸的、熨帖人心的力量,是很多“大部头”都给不了的。

接着,咱们来点不一样的,来一场关于梦境与现实交织的狂欢,那必须是加西亚·马尔克斯 (Gabriel García Márquez)的《百年孤独》。我的天,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,说实话,我是有点懵的。那么多布恩迪亚家族的名字,来来回回,像一条条盘根错节的藤蔓,一下子就把我缠住了。但你别急,也别想理清所有的逻辑,你就跟着马尔克斯那支魔幻的笔,一头扎进马孔多那个奇幻的小镇吧!那感觉,就像一头扎进了亚马逊的密林,迷失,却又着迷。你会看到香蕉园里无休止的雨,看到为了爱欲而疯狂的人们,看到预言在羊皮卷上被慢慢揭示。它把人类的孤独、爱欲、权力、死亡,还有那份对历史宿命论式的喟叹,用一种前所未有的、华丽到极致的方式展现给你。马孔多,一个虚构的名字,却比我住过的好些城市都来得真实、来得有血有肉。它告诉我,故事可以这样讲,人生可以这样看,那些看似荒诞不经的细节,往往藏着最深沉的真理。读它,不是为了记住谁是谁,而是为了感受那种宏大、那种轮回、那种不可思议的真实。
说到虚无和荒诞,我脑子里立刻蹦出阿尔贝·加缪 (Albert Camus)的《局外人》。这书,短小精悍,却像一把尖锐的刀,毫不留情地剖开你对“存在”的幻象。主人翁默尔索,对母亲的去世无动于衷,对爱情友情也表现出一种近乎冷漠的疏离。他在海滩上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,不是因为仇恨,而是因为“阳光太刺眼”。这个理由,简直荒谬得令人发指,却又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战栗。他像一面镜子,照出我们每个人心底那点不敢承认的虚无和疏离,那种对约定俗成的规则和情感的无感。加缪用最冷静、最克制的笔触,描绘了一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,最终在死亡面前,坦然接受了世界的“温柔的漠然”。这本书,会让你停下来,重新审视自己的情感,审视你对“正常”的定义。它没有给你答案,只是抛出了一个巨大的、沉甸甸的问号,逼着你去思考,去感受。
或许你觉得上面这些有些沉重,那咱们来点生活气、有点烟火味的,但我保证,它依旧能触及你心底最柔软的部分。比如汪曾祺的那些小说和散文。他的文字,像一碗清粥小菜,看似平淡无奇,细品却余味悠长。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,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恨,就是讲讲家乡的风物,聊聊身边的小人物,写写食物的滋味。比如《受戒》里的小和尚和小英子,那种懵懂的、清新的感情,让人心头一暖。他的笔下,连苦难都带着一丝温情和诗意,不渲染,不夸张,就是那么缓缓道来,让你在世俗的喧嚣中,找到一片宁静。读汪曾祺,你会发现,原来生活里那些细微的美好,都被我们匆匆略过了。他教会我们停下来,慢下来,去感受一棵树,一片云,一碟花生米里藏着的人生况味。那是一种审美,也是一种生活态度。
当然啦,文学的海洋,深不可测,这些不过是我这艘小船,在某些特定的港口,停泊过的几个浪花而已。我还想提提毛姆的《月亮与六便士》,那里面对艺术与世俗的冲突,简直是刻骨铭心;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《罪与罚》,对人类内心挣扎的剖析,读得人毛骨悚然又欲罢不能;甚至是我最近在读的,一些不知名作者的网络小说,如果它足够真诚,能让你在某个瞬间,觉得被狠狠地击中,那它也配得上“文学”二字。
所以,你看,推荐来推荐去,最后落脚的,无非是那些能让你产生共鸣、带来思考、给予慰藉,或者纯粹就是让你沉浸其中,暂时忘却现实的书。每一本书,都是一道门,推开它,你可能走进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,也可能回到你自己内心最深处。找你喜欢的那道门,推开它,走进去,就对了。别想太多,读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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